


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货车货厢绝不能用来载人。4月26日,宜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明月山大队温汤中队在温汤镇泉都南路江源小区工地外侧路段,查获一起货运车辆违规载客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该车货厢内藏有人员,迅速拦截检查。经核查,货厢内违规搭载1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货车货厢无安全防护,遇突发情况,乘车人员极易被甩落、磕碰,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此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桂某某罚款1000元、记3分,并开展现场安全教育。民警以真实事故案例警示驾乘人员,提醒大家务工出行要选合规客运车辆,不坐货车货厢、农用车和超员车。
宜春交警提醒:货车载货不载人,货厢不是乘客厢。货运车辆违规载客既违法又危险。请货车驾驶人遵守法规,杜绝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请市民抵制危险出行,不乘违规车辆。
安全无“将就”,生命不容“侥幸”。宜春交警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严查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王倩铃 记者张晓松)
【来源:宜春新闻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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